为大力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澄脱贫指〔2018〕131号)和《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澄人社通〔2018〕42号)精神,我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三)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五)完全失地农民;
(六)随军家属;
(七)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性别:不限;
(三)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要求及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岗位安排,能胜任单位工作。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4月3日。
(二)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证明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至邮箱:xzfbxzz@163.com
(三)联系电话:0898-67622296。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工作岗位安排在本单位工作。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不含高温)。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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