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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特面向社会聘请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保洁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定安县东门街80号总工会二楼县妇联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可现场填写)

2.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录用

1.由县妇联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试;

2.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有关材料报送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经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出具用工通知书给定安县妇联后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县妇联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岗位补贴

2024年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定安县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未尽事宜由定安县妇联负责解释。(联系人:王燕妮;电话:0898-63823091)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xls

定安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定安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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