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录、补录和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沈民发〔2023〕5号)要求,本年度招录的社区工作者在
2023-12-0563
根据2023年和平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补录工作整体安排现捋拟补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相关情况如下:人员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4日共7个工作日。人员名单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
2023-12-1960
按照《和平区2024年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要求,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现将因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和削
2024-1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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