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滨办发〔2017〕46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组织2023年无棣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人员定向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1年度与无棣县各服务单位签订《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且在岗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定向招聘采用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三、公示聘用
按照考察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7号)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
咨询电话:0543—6781068
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