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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4年10月9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1人,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一)体检人员应于2024年11月8日内完成体检。体检考生体检当日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并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不含旧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体检费用自理。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

(六)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七)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826-2815673

咨询电话:0826-2560086

附件: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进入环节体检人员名单.xls

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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