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省教研工作文件要求,配齐建强省级教研员队伍,高质量推进全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高中语文和高中历史专职教研员选调工作。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高中语文专职教研员1人; 高中历史专职教研员1人。
二、选调范围
全省县区级及以上在编在职的教研员,高中特级教师或省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团结协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业界有良好声誉;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有丰富的教研工作经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3.年龄为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从事本学科教龄10年及以上;
7.具有3年及以上教研组长、专兼职教研员等教研工作经历。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1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或人才荣誉;
2.在省级及以上范围作学术交流与业务培训,有积极学术影响;
3.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团体中本学科专业委员会担任职务,或在省级及以上本学科教研赛事中担任评委;
4.设计并开展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研活动,高质量指导学科教学改革,有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指导奖;
5.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6.主持的研究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或以第一作者(含第一主编)公开出版过学科专业领域研究著作,或第一作者在教育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7.指导学科团队建设、培养骨干教师等方面成效突出或参与送教、援教工作;
8.参与国家课程建设,指导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
9.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研究与实施,或参与市级及以上学科教育质量标准与学科评价体系的制定与实施。
四、报名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评价、面试考核、考察与使用等环节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辽宁教育学院官方网站(www.lnie.ln.cn)上统一发布。
2.报名方式
本人持报名登记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1日-12日9:00-11: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辽宁教育学院(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307室。
4.提交材料
①《辽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专职教研员选调报名表》(附件);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③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
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⑤正规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报告原件(2023年1月1日以后)。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原件、复印件需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现场审核后原件返回,复印件不退还。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5.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 桐 电话:024-86850072(工作日)
附件:辽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专职教研员选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