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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选派工作,提前储备并动态掌握一批高素质兼职外部董事人才,河南省财政厅决定公开遴选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授权,目前,由河南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金融企业共10家,分别是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遴选的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是指由河南省财政厅选聘和派出,在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任外部董事职务的人员。

二、遴选人数

按照数量服从质量原则,本次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征集规模不超过50人。

三、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兼职外部董事享有下列权利

1.参会权。出席任职企业董事会及其所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与其履职相关的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等决策会议以及相关专题会议;

2.表决权。在任职企业相关会议上,针对具体决策事项陈述意见、表明态度和投票表决;

3.质询权。对任职企业董事会议案、企业经营行为等提出口头质询或书面质询并要求相关人员说明情况。采用口头质询的,可以要求进行笔录。相关质询情况应向企业董事会报告;

4.提案权。单独或共同向所任职企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出议题。2名以上兼职外部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5.建议权。对所任职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等工作表述观点和提出建议。待议议案存在未履行必备程序、资料不充分、论证不明确等情况的,兼职外部董事有权提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暂缓审议表决;

6.知情权。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有权查阅、知悉所任职企业内部信息;

7.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兼职外部董事履行下列义务

1.忠实义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战略部署,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出资人、任职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勤勉义务。在同一任职企业的年度内有效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每年应当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会现场会议(含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认真研究议案等有关材料,形成明确意见,书面委托其他外部董事代为表决。外部董事原则上必须参加所任职企业董事会定期会议;如不能参加,会前需向任职企业董事会请假,并向河南省财政厅作出书面说明;

3.谨慎义务。在充分了解和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谨慎地就董事会决策事项、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作出判断,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不得持“附条件同意”意见;

4.保密义务。应按照国家和任职企业有关保密规定,与任职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严格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5.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兼职外部董事承担下列责任

兼职外部董事履职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河南省财政厅追究责任:

1.董事会及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后果,本人表决时投赞成票或者未表明异议投弃权票的;

2.不担当、不作为,消极行使表决权,无充分理由多次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

3.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或者牟取不正当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任职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任职企业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牟取属于任职企业的商业机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5.发现企业重大损失、重大经营风险等事项,但隐瞒不报或者报告的重大情况、反映的重大问题严重失实的;

6.违反规定接受任职企业或其关联单位的馈赠、宴请以及其他报酬、津贴和福利待遇的;

7.其他应该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忠于职守,廉洁自律,职业声誉好;

2.具有较强的出资人代表意识,能够切实维护国有资本出资人权益和任职企业利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现代企业管理、创新发展、财务审计、资本运作、风险防控、战略规划等方面专业知识,了解宏观经济、国内外相关产业情况,熟悉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审慎、负责地履行职责;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董事会工作,首次入库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7周岁;

6.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实行外部董事禁入制度,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纪律处分期间及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已

6.担任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期间,企业持续亏损,造成较大经营风险的;

7.《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兼职外部董事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一)人选报名。符合入库条件的人员通过网络渠道直接向河南省财政厅报名。河南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的领导干部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报名。

(二)资格审查。河南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对报名人选进行初步审查,重点从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硬性要求进行筛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遴选入库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河南省财政厅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通过工作简历、工作业绩和获得奖励等方面,分析评判人选是否符合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入库资格条件。

(四)人选入库。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经评审通过,录入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

六、管理及待遇

(一)动态管理

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按照“自愿、开放、择优、流动”的原则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入库资格实行期限管理,每期3年,超过入库资格期限重新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在库期间,如果出现不符合入库资格条件的情形,及时退出。除本次集中遴选入库外,平时也接受推荐和自荐,不定期组织资格审查,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原则上从人才库中选聘,由河南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薪酬待遇

人才库人选若被选聘为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由河南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核定薪酬。兼职外部董事报酬标准:在1户企业任职的,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在2户企业任职的,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河南省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的领导干部兼任外部董事的不领取薪酬。

河南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开展兼职外部董事年度评价工作,根据年度评价结果一次性发放年度报酬。评价结果称职及以上的,全额发放;评价结果基本称职的,按80%发放;评价结果不称职的,不发放并予以解聘。

七、提交材料

申请入库人选提交《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称职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自行从河南省财政厅网站下载《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按规定签字后,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称职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一并扫描为PDF文件,将扫描后的文件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cztjrzbcrsz@126.com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802225

联系人:孙义强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省属金融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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