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10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政府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9日至4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30),州政府国资委516办公室(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南楼)。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1寸登记照、近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陆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和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6项资料。
4.资格初审:州政府国资委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进行,由州政府国资委组织实施,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后,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恩施州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需到就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
符合资格复审条件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州政府国资委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出现入围体检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六)公示
州政府国资委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恩施州政府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选,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按月发放相关补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18-8222386。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恩施州政府国资委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