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收集和监督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作用,根据《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市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特面向社会选聘101名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营商环境监督员主要从经营主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主党派代表、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人士中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无犯罪记录。
(二)关心淮安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善于听取和反映企业、群众的意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能义务为全市营商环境做贡献。
(三)熟悉国家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知识储备;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监督检查等活动。
(四)经营主体代表应在淮安市区域内投资兴办企业,并正常经营,具有一定代表性或影响力。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对长期在监督岗位上表现优秀且身体状况良好的监督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要求。
三、聘用期限
2024年4月—2025年3月。
四、选聘程序
1.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
2.营商环境基础知识考核。
3.市数据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提出申请的监督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聘。
4.颁发2024年度营商环境监督员证件。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3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下载申请表(附件1)并按要求填写,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附件2),将上述两份文件及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aysbdcc@163.com。报名人员请加入QQ群:644429619(参加营商环境基础知识考核)。联系人:徐敏佳、程重阳;联系电话:83111111。
特此公告。
附件:1.淮安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docx
淮安市数据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