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现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录考生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
相关人员请于面试后次日登录深圳组工在线网站查询,请入围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我们将及时与本人联系。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3月25日(星期一)。如有变化,以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为准。
报到时间:体检当天上午6:30-7:00签到(超过7:00视为自动放弃)。
报到地点: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北门。
三、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熟悉当天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及相关要求,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按招录机关的要求依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报到,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一天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未经报备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且不需要当天、当场复检的,考生补填体检表内个人信息,交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现场。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知或公布。
五、关于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0755-88101578、19928878700。
附件:体检须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4日
附件
体检须知
一、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不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考体检标准的依据。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四、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体检表上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名”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录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