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于1997年2月取得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从事金融业务,1997年7月25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部位于哈尔滨市。现已在天津、重庆、大连、沈阳、成都、哈尔滨等地设立了17家分行,在北京、广东、江苏、吉林、黑龙江等14个省市发起设立了30家村镇银行,发起设立东北地区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哈尔滨银行(集团)拥有营业机构386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七大行政区。2014年3月31日,哈尔滨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是中国第三家登陆香港资本市场的城市商业银行,也是中国东北地区首家上市的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23年中国银行业100强”中位列第41位;在英国《银行家》“2023年全球银行1000强”中位列第183位;在Brand Finance发布的2023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榜单中位列第264位。
根据我行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沈阳分行副行长,1人。
二、招聘条件
根据分行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以下社会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养;
2.高度认同我行经营理念、企业文化、战略目标,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品行素养;
3.熟悉国家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相关行业政策,熟练掌握银行业务知识,具有城市商业银行分行副行长岗位所需要的理论、政策、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4.身心健康,身体状况胜任相关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独立性;
6.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及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7.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符合我行履职回避制度规定,不存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1.具有15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具有8年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行中层正职(或相当岗位)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分行班子副职及以上(或相当岗位)工作经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沈阳地区经济金融环境,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资源,具有10年以上沈阳地区金融从业经验;
4.熟悉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具有公司金融、国际业务、支行管理等多条线工作经验。
三、报名方式
(一)简历投递:请将报名表(模板详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hrbbzhaopin@hrbb.com.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申报岗位”。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中午12时,我行将对应聘者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将通过简历筛选、面试测评、干部考察及背景调查等程序,择优录用。应聘者须对个人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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