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年洪塘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复审时间:12月12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至13日(周三)上午8:30-11:30
复审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洪塘中路228号(洪塘街道办事处)6号楼111室。
二、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符合学历和专业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至少须达到1:3(含1:3)方可实施,达不到此比例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
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87563410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洪塘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