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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高泽街道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录招聘公告

高泽街道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补录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部署要求,根据《五莲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高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并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高泽街道办事处面向全县公开补录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在此基础上可将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安置范围。

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二孩妈妈”群体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劳动能力且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4050)结束人员、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本人名下有营业执照等自主创业人员,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二、岗位补录名称、数量及职责

本次共开发和补录城镇公益性岗位3个,其中:新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个、补录城镇公益性岗位1个。具体岗位数量及职责如下:

1、城镇社区综合服

岗位数量:2个

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城镇社区综合服务,协助城镇社区综合服务的规划、组织、协调等城镇社区服务资源,维护城镇社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营。为城镇社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确保残联、民政、农业农村、卫健、文旅、应急、林业、生态等各行业的城镇社区服务质量和效益。服从属地的管理和安排,配合做好单位部门的工作。

2、村镇(物业)服务岗

岗位数量:1个

岗位职责:负责督导做好村镇建设相关工作,在垃圾分类推进上发挥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作用。同时在物业监管等方面配合县住建局开展工作,做好安全巡查、问题发现、督导整改等工作。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三、岗位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和公示、复审审批、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申请人员到高泽街道人社所报名。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1寸照片三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申请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街道人社所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民主评议、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相关人员,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确定安置岗位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数量超过开发岗位数的,街道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进行面试,择优确定安置岗位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实行百分制,按照得分排名录取。

(三)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并培训上岗。

四、日常管理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

(一)自然退出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五、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201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他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二)本公告由高泽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监督电话:0633-5451001

政策咨询电话:0633-7668875

附件:高泽街道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补录)

高泽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     


附件:高泽街道2023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补录)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备注

1

城镇社区综合服务岗

2


2

村镇(物业)服务岗

1


合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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