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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集镇2024年度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度假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聊江综发〔2022〕33号文要求,结合于集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于集镇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应在68周岁以下;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满3年,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调解工作经验丰富者,原则上从于集镇辖区内已退休的党支部书记、退休3年以上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中聘任。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办事公道,有较高群众威信,热心做人民调解工作;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识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8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7、退休3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列入聘任范围;

8、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 3月25日— 3月27日

2.报名地点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到于集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进行报名,并提前把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填写完毕(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报名人民调解员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并提交《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3)无违法犯罪证明

(二)面试和公示

人社所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面试。经面试和考察合格后录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镇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审核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招聘的人民调解员报度假区综治办审核备案。

(四)协议签订

镇政府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订。

四、薪资待遇

1.新聘用的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人民调解员的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以及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

3.每名人民调解员按照1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基础补贴,一年一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lcdjq.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四)咨询电话:0635-7130379

附件:1、于集镇2024年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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