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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城市更新业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金华市户籍。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57周岁以下,持有C类驾驶证,身体健康并且有三年安全驾驶经历,品德优良,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用工形式及待遇
编外合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参照金华市市直编外人员的薪资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632926844@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陈XX+浙江金华+浙江师范大学)。
(二)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拟考察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考察录用。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王女士,咨询电话:0579-82375385。

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2023年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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