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司勤岗位1人、保卫管理员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常住鸡西本地;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4.司勤岗位招聘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以后出生),持A1驾驶证,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驾校教练、长期驾驶A1证车辆的优先录用;
5.保卫管理员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6.吃苦耐劳,为人沉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接受临时性加班任务;
7.身体健康,无纹身;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司勤、保卫管理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4月24日—4月29日。
(二)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司勤岗),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近期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623室。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考试分为职位技能测试、面试
1.司勤岗位
报考司勤岗位需参加驾驶技术测试、面试。
(1)司勤岗位驾驶技术测试:分值为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以驾校考试科目为主。
(2)面试:分值为4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折合至40分)。司勤进入面试人员以驾驶技术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面试人员数量和拟招录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保卫管理员岗位
报考保卫管理员岗位需参加职位技能测试、面试。职位技能测试标准见附件,测试项目包括:男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职位技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者为合格,职位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职位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调取通过体检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被公安部门治安处罚记录、有无吸毒赌博史等情况、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相关情况。
凡体检、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报名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鸡西中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临时聘用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方式:0467-2881865
附件:附件:保卫管理员岗位职位技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x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