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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计划组织实施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5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4月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历次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学院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认定。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3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shxyrcb@163.com,请将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并扫描链接上传相关信息https://f.wps.cn/g/87CPuBeo/,上传文件须为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3)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5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扫描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题目扫描件。

(5)应聘人员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4.资格初审

时间:4月23日9:00至5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后登录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5月11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5月11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网站公布。

所有岗位笔试试卷相同,考查内容为高等职业教育知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及方向、毕业时间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或毕业答辩论文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前一周,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库,人数一般为7人以上,所有考官均为外聘考官。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大同市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部。

联系人:王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0352-7993991、7993992;13643621458

监督(举报)电话::0352-79939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在读证明.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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