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玉林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在同一职位中按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执法勤务类职位考生)+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德宏等126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和报到要求
(一)时间: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7∶30集中。
(二)地点:玉林市体育中心主田径场(玉林市人民东路东611号,考生可乘坐7路、大容山专线(28路)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乘坐玉北G01路、17路在“文体人民路口”站下车,前往体育中心),从主田径场西门(六号门)大厅核验进场。
(三)报到要求: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等有关材料报到并现场验证。凡未在体能测评当日(4月19日)上午8:00前到达考点(玉林市体育中心主田径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三)说明
1.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2.10米×4往返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2次,1次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
3.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人最多可测1次。
4.纵跳摸高项目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
5.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类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现场签署《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风险告知书》。
(二)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饮用水、黑色签字笔等物品。
(三)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在成绩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四)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体能测评当天现场封闭,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区。
(六)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如需改期,在现场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775-2659951(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0775-2582297(玉林市公安局)。
附件:玉林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同一职位入围人选按准考证号排序)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林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