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安排,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路72号)15楼1506会议室。
(三)需要提供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学起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要求在有效期内)1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最新任免职文件、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最新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历次岗位变动(包括转隶、调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录用文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备案表(审批表)》等首次进入单位的录用或聘用相关文件材料、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本人页。上述材料复印件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复印时间并盖章确认。
5.能够证明《比选报名表》中工作经历的有关佐证材料,可以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工作经历时间起止、证明人姓名及职务)或从事相关工作相应年度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顺序整理并提供《报名推荐表》《报名表》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备案认证报告、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有关材料复印件、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有关佐证材料等,上述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对报考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出现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因递补人员疏忽错过资格复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材料不齐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时间:2024年11月9日
(二)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于2024年11月7日16:00开始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要求
1.考生提前半小时入场,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及有效第二代身份证。面试开考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装饰。
3.未尽事宜按《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71-665215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