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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社会招聘公告

东丰县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县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农村供水工程运营及管理要求,按照《东丰县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办法(试行)》(东组通字〔2024〕2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招聘岗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东丰县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4.专业知识扎实,能满足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集团公司的工作分配和任务安排。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中所要求的工作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1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工作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ongfeng.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

四、薪酬福利待遇

按《东丰县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9:00至2024年11月11日11: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dfkfqtz2024/index.html#/index(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学历资料、《诚信承诺书》(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12日11: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由于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9:00至2024年11月12日16:30。

2.招聘单位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名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

(三)笔试

1.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值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5.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会计、出纳岗位笔试范围参考综合知识、岗位专业知识,运营专员和技术员笔试考查综合知识。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6.笔试成绩请于笔试考试后的第二天13:00后登录报名网站自主查询。

(四)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考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名条件复核及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原件审核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审核需要的材料原件。原件审核结果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涉及递补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漏接电话错过面试时间的,责任自负。递补面试人员如在规定内不能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具有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优先录取。

(六)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选,需对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任职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同一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署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二)应聘人员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请考生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431-85520228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2024年东丰县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员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东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丰农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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