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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 号)、《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办技工院校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 年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网站(https://www.wxjsxy.com/)。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8年11月 1 日至 2006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9.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5.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4年11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次招聘是江苏省2024年全省技工院校专项招聘,全省统一考试同步进行,所以报考人员请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

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报名网站为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3.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2024年11月6日16∶00

(二)资格初审与缴费

1.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2024年11月7日16∶00

2.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1月2日—11月8日期间9∶00~16∶00

3.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2024年11月8日18∶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2024年11月9日12∶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考生即可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此次专项招聘笔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缺考、违纪违规考生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

2.招聘单位(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网上缴费确认结束后,因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考生,于2024年11月10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将在改报名时间结束前对报考本单位岗位的考生提出审核意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请于11月20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025)83236085。

四、考试办法

(一)考核方式

1.管理类岗位

管理类岗位以通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开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

通用笔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命题、开展考试。在通用笔试合格人员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 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主管部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于面试前在网站上公布。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通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2.教师类岗位

教师类岗位以通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方式开展,通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在完成通用笔试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参加由招聘单位(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按通用笔试成绩乘以30%、专业测试成绩乘以40%计算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主管部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于面试前在网站上公布。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二)笔试

本次笔试在徐州、常州、南通设置考点,具体考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9∶00~11∶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和《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教师类岗位)。各类别岗位笔试试题均采用主、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笔试实行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12月上旬公布、下发笔试成绩,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各类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

(三)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面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将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通知。

(四)其他事项

在资格复审阶段进入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者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期间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全省公办技工院校专项招聘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 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向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发出《录取通知书》,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聘用或者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 3 年。

七、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咨询电话:

(0510)83275629(咨询时间:工作日)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510)81822489(咨询时间:工作日)

纪检监督部门电话:

(0510)83273386(咨询时间:工作日)

专项招聘考务技术咨询:

(025)83236083(咨询时间:工作日)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 年江苏省无锡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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