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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人教函〔2024〕15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审查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二办公楼一楼大厅(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

二、所需审查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明材料。

1.教育部门学历: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2.湖南省中专学历:提供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或省教育厅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国(境)外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党校学历:提供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或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技工院校学历:根据毕业年份,提供相应网站或部门的查验结果页面。

(三)《考试登记表》:需经本人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四)社保及其他证明材料.

1.工作单位在湖南,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2.户籍在湖南,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3.累计在湖南缴纳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4.服务项目在湖南的,需在“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验,在湘累计服务时间满1年。

三、网上缴费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在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四、重要提醒

考生需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承诺真实有效。

经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取得的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并准备好相关审查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审查。

附件: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审查部门要切实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办事手续,不得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各类无谓的证明,不得进行“循环证明”验证,尽可能使报考人员报考更方便更顺畅。

一、初审材料要求

(一)《考试登记表》1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A4纸双面打印)。

(二)身份证件。

(三)毕业证件。

(四)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1.持有教育部门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初审应查验:

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验学信网网上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认定结果。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查验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2005年6月前取得的学信网无法查验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提前做好准备。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3楼1号窗口),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所在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2.持有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初审应查验:

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查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办事大厅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222.240.173.83)认定结果。

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认定结果。

其他年份毕业的,查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定结果。

二、复审材料要求

(一)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登记表》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各1份。

(二)《2024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报考人员名册》1份。

(三)所在单位初审查验结果。

三、有关要求

(一)资格初审时,由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询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审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三)所有材料复印件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考试登记表》相关栏目还需验证人签名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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