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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就报考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职位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确认的人员范围

报考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结合黑龙江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黑龙江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要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确认的时间和方式

1.面试资格确认方式。本次面试资格确认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资格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进行现场审核,所有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0月25日上午8:50前到达现场。

3.面试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815号)。

三、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和要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务必本人亲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不得顶替,并按以下序号顺序如实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原件。

4.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非统招本科需提供本科前置学历毕业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位在线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在线认证报告。

6.公务员登记表、录用通知书、落编单的复印件(选调生身份考生,需同时提供选调生录用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021年度如为试用期人员,需提供公务员转正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无最低服务年限(或最低服务年限已满)证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1)。

9. 2年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如曾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满24个月的劳动合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满24个月的流水原件和复印件;曾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需提供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落编单》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1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具有两年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1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13.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提前与我单位联系,并由本人提交放弃面试资格书面声明(附件3),声明须经本人手写签名、摁手印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填写完毕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请于10月24日10时前将纸质声明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729463127@qq.com 。纸质件同步邮寄至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面试资格书面声明或逾期没有提交面试资格确认材料的考生,均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队建处(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815号),联系电话:0451-87889878,邮编:150000。

四、面试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2.参加面试确认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严重舞弊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3.因主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请未进入面试确认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准备相关材料,避免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资格递补确认机会。

4.考生须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若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如手机关机、无法接通、不接电话等情形)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请考生本人于2024年10月24日11:00前发送短信确认是否参加资格确认。短信格式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已在网站上看到了林区中院发布的关于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短信接收号码:18503655536(本机不回复)

未尽事宜,以《黑龙江省2024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黑龙江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0451-87889878

附件:

1.无最低服务年限(或最低服务年限已满)证明(模板)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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