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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资委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测试及面试公告

各有关考生:

按照《陕西省2024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陕西省国资委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测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

参加人员:报考陕西省国资委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

地点:陕西省国资委19层会议室(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南段陕西国际体育之窗3号楼)。

注意事项:

1.考生于上午7:50到达考场签到,8:30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内。

2.考生参加测试时应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场。

3.本次专业测试采取电脑答题,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4.为确保专业测试顺利进行,参加测试的考生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指定时间提前到达测试地点。

5.专业测试具体事项请阅读《专业测试考生须知》。

二、面试

参加人员:报考陕西省国资委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

地点:陕西省国资委18层1805会议室。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于下午13:20进入候考室进行签到、抽号等事宜,迟到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并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答题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事项请阅读《面试考生须知》。

三、成绩公布和进入考察人员情况

面试结束后,将在省国资委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考察人选。

附件:

1.陕西省国资委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

2.专业测试考生须知

3.面试考生须知

2024年10月20日

附件1

陕西省国资委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姓名

职位名称

2423060208803

王新雅

24229125

省国资委机关内设处室副处长

2423060208807

马 怡

2423060208827

马 勇

2423060208903

刘雨晨

2423060208906

黄彦珽

2423060208808

张碧宇

24229126

省国资委机关内设处室副处长

2423060208820

史袁兴

2423060208829

陈昌煦

2423060208904

王 舒

2423060208910

周子栋

2423060208804

梁 建

24229128

省国资委机关内设处室副处长

2423060208815

张静妮

2423060208826

曹 龙

2423060208901

田哲生

附件2:专业测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遵守专业测试纪律,服从管理。

2.迟到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测试,按缺考处理。

3.考生应自觉关闭全部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对在专业测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4.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号对应的座位就座参加考试,坐错座位的考生按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应首先检查试题有无印刷问题。如有问题的,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试题。答题前,须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答题时,在划定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6.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照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做好有关试题收取工作,待确认无误后,领取本人其他物品后离场。

7.对违反专业测试纪律的考生,将根据《公务员法》,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通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附件3: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

2.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缺考处理。

3.考生应自觉关闭全部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对在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按抽签次序和程序入场面试。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指定区域候考。

5.面试时由引导员按面试次序号引入考场。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佩戴有可识别特征的饰物。

6.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指定区域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时,须交回所抽签号,并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考生确认面试成绩后,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8.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将根据《公务员法》,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通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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