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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各位入围面试考生:

根据《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2024年10月27日(周日)进行面试。请入围面试考生于10月23日14时—10月27日8时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enzhou.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 1. 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 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纪律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

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准考证选调单位选调岗位岗位代码选调人数笔试成绩笔试岗位排名备注
1陈苏芬003000103409温州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信息技术0101161.51
2叶颖003000103212温州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信息技术01011612
3黄超昌003000103512温州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信息技术01011612
4瞿嘉003000103714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中心经信业务02011701
5赵斯诺003000103710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中心经信业务02011652
6张祥波003000103402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中心经信业务0201161.53
7郑捷003000103723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中心经信业务0201161.53
8王佩克003000103503温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综合文字03011691
9叶铖铖003000103921温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综合文字0301167.52
10刘茜茜003000103322温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综合文字03011673
11周遥003000103425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信息技术0401151.51
12曹靓003000103116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综合06011641
13陈慧敏003000103824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综合0601162.52
14赵雨丽003000103103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综合06011613
15吴文瑞003000103905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商贸流通07012721
16邵雯雯003000103729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商贸流通07012702
17章艳艳003000103705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商贸流通0701267.54
18蒋星星003000103811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商贸流通0701267.54
19阮乐爽003000103923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商贸流通0701267.54
20胡金典003000103820温州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商贸流通0701265.57递补
21赵鸿儒003000103516温州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字0901167.51
22唐海艇003000103330温州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字0901165.52
23胡明明003000103718温州市卫生健康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字0901163.53
24王丽茹003000103210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动物管理1002160.52
25周志炎003000103321温州市景山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动物管理10021554递补
26金冰冰003000103620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综合管理1201168.51
27黄瑶瑶003000103113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综合管理12011622
28陈颖盈003000103530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综合管理1201160.54递补
29蒋贤业003000103903温州市洞头区灵昆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综合管理1201160.54递补
30黄怡泽003000103317温州市洞头区昆鹏应急消防管理站党建工作13011671
31戴瑜琪003000103614温州市洞头区昆鹏应急消防管理站党建工作13011593
32蓝晓燕003000103520温州市洞头区昆鹏应急消防管理站党建工作13011574递补
33潘晓盈003000103108温州市洞头区昆鹏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企业服务14011581

附件2.

2024年下半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面试点候考室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二、考生报到后,接受候考室管理人员核实身份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将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由管理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请考生不要使用带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面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

四、考生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抽签取得面试顺序号,按有关要求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候考室及面试室严禁吸烟。

五、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上洗手间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带往。

六、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入面试室,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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