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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沟桥街道2024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公益性岗位空岗人员,根据《青山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青人资〔2023〕1号)文件精神,新沟桥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招录劳动监察协理员岗位1人。

二、招录条件

(一)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录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青山区户籍,身体健康,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公告。2024年3月7日,在青山区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s://www.qingshan.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3月7日至3月13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本人携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报名,再办理《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等资料,到新沟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比例的2: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2:1比例,则依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查应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新沟桥街道办事处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顺位递补。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计分后按岗位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较高的排名靠前。

6、体检和考察。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和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拟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和考察。

7、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24年3月下旬在青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8、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9、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青山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标准依法享受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过程中,特别是报名申请、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

未尽事宜由新沟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86861342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8:30-12:00、14:30-17:3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 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家庭地址


户口所在地


《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


个人

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学校(单位)

任何职务













家庭主

要成员

姓名(称谓)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完全真实,如有虚假,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必须手签并加按手印)

审核

意见

经办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1、个人简历一栏从高中开始填写。

2、“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填写《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内容。

3、“审核意见”由受理报名材料的人员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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