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责任使命,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消防站执勤战备任务。招录计划
此次全区拟招录灭火救援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
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二)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至28周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大专以上学历;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4)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职责任务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法规制度。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四)服从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岗位工作或器材装备维护等相关工作。
工作制度及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一)应聘人员根据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700元/月。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单位免费提供食宿。
(二)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根据每月考核情况为3200-4000元/月(加五险一金约5000元/月),根据人员入职年限相应提升工龄工资和职级工资。
(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进行统一缴纳。
招录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20日。
2.报名地点:长寿区菩提东路2688号(菩提山化工职业学院对面),长寿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2室。
3.咨询电话:40254178,联系人:向志成,任建波。
(二)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参加应聘的人员均采取百分制,应聘人员体能测试占60%,面试占40%。
1.应聘人员由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
2.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4.通过面试人员由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和政治审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经综合评定合格后,按招录计划排名录用。
(三)报名准备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为退伍军人的,需准备退伍证及复印件一份。
岗前培训
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均合格后,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与录用人员和重庆市长寿区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2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培训期间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应聘人员在培训期间不适应、不服从管理或相关培训项目未达到标准或自愿放弃培训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分配
根据培训结果和岗位报名情况,结合个人现实表现及特长,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对招录人员分配至下属消防救援站,具体岗位任务由所分配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于拒不服从分配的,长寿区消防救援支队有权依规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