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城建院〔2018〕123号)精神,通过青年教师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经学校审核,确定施宇莉等8人为导师制培养对象,司红伟等8人为指导教师(导师公示名单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的实施、监控、日常管理和考核,并报备人事处。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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