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地大京人发〔2023〕33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学院现将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成立地信学院年度工作考核及申诉领导小组
组 长:吴海英 邹长春
副组长:钱荣毅 包敖敦其木格 李红谊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猛 江国明 刘国峰 李 晶 赵 晓
贾正元 徐敬领 谢成良
下设三个考核小组:
第一组:测控仪器系、实验中心、学院党政办公室(共计22人,优秀5人)
考核负责人:王猛,负责学院领导:包敖敦其木格
第二组:地球物理系(共计20人,优秀4人)
考核负责人:江国明,负责学院领导:李红谊
第三组:勘查技术系(共计26人,优秀5人)
考核负责人:刘国峰,负责学院领导:钱荣毅
二、考核范围(附件1)
根据学校通知,教师、教师以外专业技术、管理岗在学院进行考核。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三、考核依据
学院教职工按照《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教职工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地信发〔2017〕22号),同时结合学校2020年发布的各类岗位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1.教师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进行考核;
2.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中地大京发〔2020〕87号)进行考核;
3.管理人员按照学院岗位职责要求,对其履行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考核办法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在信息门户“人事系统”模块中填报《年度考核表》并报批。具体操作指南请见《2023年在编职工年度考核填报手册》(附件2,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以考核小组为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核。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与领导评定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20%。各考核小组依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结合个人总结和群众评议意见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民主协商或表决的方式,作出综合评议考核意见,并填写在(需电子版)上报学院,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
对初次就业人员,在学院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学院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4)教职工对年度考核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学院考核及申述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或向校纪检监察室反映。
2.考核要求
(1)教师考核要认真听取系主任、其他教师及学生的意见。
(2)实验教师、办公室人员、辅导员的考核要认真听取各系、教师及学生意见。
(3)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与教职工岗位绩效津贴与激励津贴发放直接挂钩,未参加考核及考核不称职的,停发其岗位绩效津贴、激励津贴,已经发放的从次年工资中予以扣除。
2.不参加当年考核人员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度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表》。
六、考核程序要求
1.2023年12月12日-12月15日:教职工在人事系统中填报《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表》并报批。
2.-12月19日:各考核小组对成员进行年度考核,并将《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需电子版)上报学院。
3.2023年12月20日-12月22日:学院年度工作考核及申诉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小组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批确认。考核结果
4.2023年12月22日:学院将考核结果及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 地信学院年度考核分组名单
2.2023年在编职工年度考核填报手册
3. 地信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