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中招聘程序,经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或考核环节不合格的,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3年12月11日(集合时间2023年12月11日早上7:30;集合地点:兴隆县人民政府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室集合)。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与体检工作同步进行。考核地点:兴隆县人民政府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室。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参加体检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需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规定地点集合,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提供证明材料),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0.没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1.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据实自付(每人400元现金)。
12.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必须服从管理,严格按照体检程序进行体检,考生只报自己的顺序号(体检当天抽签确定),不得向医生透露本人姓名等与体检无关的信息,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13.体检者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
三、考核有关要求
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档案(需密封完好);
2.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审查表;
4.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要求填写完整,正反面打印并签署意见,审查单位意见由派出所签署,必须填写本人及表中所列亲属有无问题,望广大考生特别注意)。
5.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期间,到兴隆县人民政府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室提前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xl.gov.cn/)“公告公示”专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2.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314-5052939(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1.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2.2023年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档案审查表
3.兴隆县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入职政审表
附件3:兴隆县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入职政审表.docx附件2:2023年度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档案审查表.doc附件1:2023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xlsx
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