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决策部署和深化人民警察招聘培养机制改革要求,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过硬公安队伍,根据《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实施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心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拟录用1人,具体职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博士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2.省级(含)以上政府和教育部门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以及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较高专业水平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报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专业能力,严格党风廉政要求。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毕业学校所属主管部门应为省部级(含)以上政府、机关。
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者须以主修专业报考,不接受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也应当一致。
3.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繁重艰巨的公安工作。
4.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职位要求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除2024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
(二)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与中心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1月22日—2月5日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填写《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发送至1161529436@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中心将在报考人员报名一周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中心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中心将于2024年2月17日至2月21日期间打印准考证并邮寄给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包括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测试,根据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特点及理工科专业类别,以信息化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主。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3月上旬在中心网站公告发布。
(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职位公布的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放弃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地点: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
专业能力测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报名信息表、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中心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资格。
(三)体能测评
本岗位不组织体能测评。
(四)心理素质测评
本岗位须在专业能力测试前进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六、体检
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另外,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70分,不能入围体检考察。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七、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八、公示录用
经综合考生考试成绩、考察情况、职位匹配度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组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监督管理处及社会全程监督。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监督电话:021-22022038。
招聘咨询电话:021-22022051;021-22022048。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等可能影响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情形的,谨慎报考。
附件:1、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2、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3、中心情况简介
附件1: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