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集聚优秀人才,充实城管执法队伍,优化队伍结构。经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研究决定,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1名(男女不限),从事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会计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招聘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大队管理。
(二)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3年12月
5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到党政纪处分、开除军籍、学籍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工作人员计划表 | ||||||||
用工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性别 | 年龄 | 专业 | 面向 地区 | 备注 |
东侨 大队 | 会计 | 1 |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 不限 | 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 会计与审计类 | 全国 | 有政府会计工作经验优先。 |
东侨 大队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 | 1 |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 不限 | 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宁德 | 土木工程、建筑、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持有小车或摩托车驾照、转业退伍军人、优秀士兵优先考虑。 |
5.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起止日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2日
报名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32号联信财富广场B2写字楼305-306(市政府对面建行楼上)
报名电话:0593—8996636
报名微信:19890301386
报名邮箱:ndzlhr@163.com
报名者应及时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以及简历纸质材料送至报名地点,退伍军人除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外还需要提供退役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面试
1.面试:由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报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由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七、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工资薪酬待遇:3700元--4150元/月(含五险一金加医疗互助)工会待遇,工作优秀可晋升,绩效优秀另发奖金,食宿自理。
2.用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协管人员聘期为1年,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
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关系。
八、其他事项
1、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可在进入该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本公告由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3-2567567
宁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东侨大队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