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党校(崇明区行政学院)是在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对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阵地。根据校(院)职能定位以及学科发展、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级专职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健康的身体及良好的品行。
2、政治素质好,理论功底扎实,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具有党校或高等院校专业技术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5、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
6、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
7、户籍:不限。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须将报名材料递交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佘山岛路2号南楼407;网上报名的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k74571941@126.com,并于报名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电话确认。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前往下载中心下载);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科研教学成果复印件、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4、特别告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公告要求等,对照报考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进入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通知报考者资格审核结果。
(二)考试方法及安排
考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具体时间及地点等由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于考试前一周通知相关考生。
考试由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组织招聘考评小组实施,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师素养、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及专业知识等内容。考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结束的3个工作日后,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通过崇明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
(三)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由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组织实施,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考生因体检、考察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崇明人才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同时可按照《崇明区关于申请人才专项资金的实施细则(2022 年版)》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21-69612030
13482426164;
监督电话:021-696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