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11月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相关要求,根据招聘名额和面试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安排。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见附件)于2023年11月27日(周一)早上8:00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详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带上身份证和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体检费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注意事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请勿饮酒和进食油腻食品,睡眠要充足,体检当日早晨务必保持空腹,请勿饮水和进食。
此次体检为初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23年11月26日12:00前以岗位编号加真实姓名申请加入QQ群(575483573),以便联系相关工作,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11月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