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果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体检结果 | 是否列入考察对象 |
汪齐 | 男 | 1991.02 | 合格 | 是 |
二、考察事项
(一)考察政审工作拟于2023年11月底开展,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相关准备。
(二)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三)《招聘公告》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574-87169936。
监督电话:0574-87130007,89181660。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