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经过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胡淑玲等8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1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事业股,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2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邮政编码:530299
监督电话:0771-4791578
附件: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届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拟聘用为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名单(第一批)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