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落实好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1.0版)的通知》(辽人社{2024}2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范围
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为弓长岭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三、招聘人员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参与公益性岗位工作。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持下列材料到弓长岭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区政府办公楼五楼5017房间)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0月18日,上午9点——11点,下午14点——16点,节假日休息。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2.《就业创业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二)考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通过笔试、面试或只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经过考试后按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待遇: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1900元),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3、联系电话:0419-580913
弓长岭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9日
弓长岭区公益岗招聘职位表 | ||||||
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 名称 | 性别 要求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工作地点 |
1 | 区教育局 | 夜勤 | 男 | 1 | 不限 | 新建小学 |
2 | 夜勤 | 男 | 3 | 不限 | 雷锋小学 | |
3 | 夜勤 | 男 | 1 | 不限 | 区高中 | |
4 | 夜勤 | 男 | 1 | 不限 | 培训学校 | |
5 | 保洁 | 女 | 2 | 不限 | 新建小学 | |
6 | 保洁 | 女 | 2 | 不限 | 雷锋小学 | |
7 | 保洁 | 女 | 1 | 不限 | 苏南小学 | |
8 | 保洁 | 女 | 2 | 不限 | 区高中 | |
9 | 保洁 | 女 | 1 | 不限 | 汤河学校 | |
10 | 保洁 | 女 | 1 | 不限 | 区初中 | |
11 | 区民政局 | 文员 | 不限 | 1 | 大专及以上 | 区民政局 |
12 | 区社会工作部 | 文员 | 不限 | 1 | 大专及以上 | 区社会工作部 |
13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员 | 不限 | 1 | 大专及以上 | 区市场局 |
14 | 区信访局 | 文员 | 不限 | 1 | 大专及以上 | 区信访局 |
15 | 区人社局 | 文员 | 不限 | 1 | 大专及以上 | 区人社局 |
合 计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