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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河州弥勒市第一中学选调初、高中教师14名

弥勒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调初、高中教师14名

根据《弥勒市2024年高中和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弥勒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调初、高中教师14名。

一、岗位需求信息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公办学校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初中: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

高中:面向市内外高中教师公开选调。

市内乡镇学校教师含弥勒市第二中学、弥勒市第三中学的教师,城区直属学校(含弥勒市租舍明德小学)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因病、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的情况除外)。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职称条件:不限。

 5.教师资格条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服务年限、任教年限和专业等相关要求:

(1)市内报考选调的教师需乡镇工作服务年限满5年(2019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四项目”人员在“四项目”岗位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且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年(2021年9月及以前进入现任教学校),其中已转正入编的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处出具的随军证明或函)可以不受服务年限限制。外县市报考的教师服务年限按现任教学校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2)报考高中选调岗位的,需在高中教学岗位任教所报选调岗位学科3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现仍在岗,所学专业与报考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3)报考初中选调岗位的,需在中学教学岗位任教所报选调岗位学科2年及以上(2022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现仍在岗,或者所学专业与报考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现在中学教学岗位不少于2年(2022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仍在岗。

7.其他条件

(1)外县市报考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市内报考人员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现担任校长1年及以上或曾在弥勒市各级各类学校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近5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2)2023年绩效考核结果在所任教学校排在三分之二以后(不含三分之二)的(仅限市内报考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借助电子白板等信息化手段,采用笔试、现场上课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弥勒市第一中学结合选调岗位要求确定。本次选调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由学校制定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一)考试内容:笔试内容范围为选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管理、教法等常识;现场上课内容范围为初、高中现使用的选调岗位学科教材内容。

(二)成绩计算: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四、报名及考试组织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止;网络报名接收报名材料的时间以报名材料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弥勒市第一中学校内(红河州弥勒市弥阳街道熙和社区锦程路)。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考弥勒市第一中学初、高中选调岗位和外县市报考的,以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的教师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成PDF或图片格式文件打包发送至弥勒市第一中学选调设岗报名指定邮箱,材料命名格式:报考选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如:弥勒市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教师李某某)。

2.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经现任教学校审核签章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网络报名的资格复审时提交。

报名联系方式:李老师,联系电话:13887330011,网络报名邮箱:87953340@qq.com。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弥勒市第一中学相关工作负责人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弥勒市第一中学初、高中选调岗位考试于2024年6月16日前完成。

2.考试地点:弥勒市第一中学校内。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弥勒市第一中学后续发布的安排通知为准。

(五)参加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试任何一个环节未按报考岗位学校、弥勒市教育体育局通知(包括电话、短信、微信、QQ、电子邮件)的时间报到到场、参加考试、提交材料者,均视为自动弃权或放弃。

五、聘用流程

(一)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成绩在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选调岗位数等额以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若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加试以提问答辩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

由市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聘用。若拟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体检

外县市报考的拟聘人员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市内报考人员不要求体检。体检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并加检艾滋病病毒、肝炎病毒和吗啡项目。若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办理聘用

报考高中选调岗位和外县市报考的教师以工作调动的方式办理聘用手续,选调聘用的教师高中与聘用的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初中与弥勒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市内报考初中选调岗位的教师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办理教育体育系统内流动聘用手续,选调聘用的教师与弥勒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结果报中共弥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财政局备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调动审批表等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空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聘用管理

1.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实行岗位设置和考核聘用管理,选调聘用的教师必须服从报考学校的岗位聘用等考核管理。选调聘用的教师,外县市调入、市内跨乡镇聘用的调入、流动聘用时聘用在其报考时聘用职称层次的最低岗位等级,即高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一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二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

2.选调聘用的教师实行一年(学年)的考核期,选调聘用的教师满一学年后由选调聘用学校对其一学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由选调聘用学校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市内报考的教师召回原学校,外县市报考调入的教师调整工作岗位重新安排聘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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