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 劳动年龄段内进行过求职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 经过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接受就业援助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
(二)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并能适应岗位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三、招聘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选聘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
(二)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公告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姚渡镇光明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