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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3月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规定,为解决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急需紧缺人才的问题,经北流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决定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类别

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3月通过免笔试直接

面试方式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年龄

职称或职业资格要求

招聘范围

招聘方式

1

口腔科医师

1

口腔医学

大专及以上

18岁-35岁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优先

全国

面试

2

放射科医师

1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18岁-35岁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并注册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优先

全国

面试

3

医学影像技术人员

1

医学影像技术

大专及以上

18岁-35岁

需取得放射(士)及以上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全国

面试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3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区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现场报名、领取《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报名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

(1)《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

(3)近期标准的1寸免冠正面浅底色证件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办公楼三楼302室(地址:北流市西埌镇新民街121号)。

咨询电话:18178521456。

五、面试

本次面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即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后,在报名现场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核考生。面试时间2024年3月12日上午10时(如有变动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地点本院三楼小会议室。

3.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由本院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本院院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公告;体检地点:本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的,安排复检。复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办公室负责。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小组应由2名以上在职在编党员组成(至少1名支委成员),考核人员应查阅考核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察核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政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院务会议、党支委会议集体讨论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在本岗位中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经院务会议、党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后,在本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本院负责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院务会议、党支委会议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经院务会议、党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631132 (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办公室)

0775—6222589 、622089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北流市西埌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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