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023年4月3日发布),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 |
1 | 临床医学教师 | 刘一鸣 | 男 | 1990年9月 | 内科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大城市学院人才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88283772(浙大城市学院人才人事处)
浙大城市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