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3号)、县人力社保局《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开人社〔2018〕70号)和《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开人社〔2020〕80号)文件精神,拟对下列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发放岗位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
在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信息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6523691。
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