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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根据《安徽省2023年乡镇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有关规定,因部分考生放弃体检资格(见附件1),出现体检、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

根据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选(见附件2)。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1月13日(周一)

(三)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1.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2日(周日)14∶30-16∶30;

2.确认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市委大楼326室,贵池区清风东路99号);

3.请递补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1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二寸免冠照片,现场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适用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者近期注意休息,勿熬夜,合理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二、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具体考察工作安排由招录机关电话告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66-2088790

附件:1.放弃人员名单

2.递补人员名单

池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放弃人员名单.xls【18 KB】

附件2:递补人员名单.xls【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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