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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关于2024年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岗位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2024年1月计划公开招聘各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岗位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岗。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1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需于2024年1月3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学历。

2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2024gmxqjy.htirc.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3.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②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报告;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

④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⑤证明(附件3)说明:考试身份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⑥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

2

资格初审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材料审查情况择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3

面试

1.面试方式:线下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形式: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请报名者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4

成绩公告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公示栏进行公告。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将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5

体检

被录取者将收到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短信通知,收到通知的录取者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不限省、市地域,只需满足医院级别符合区一级以上条件即可)进行体检(体检类别:“常规入职体检”,需含尿检、胸透、心电图、血液化验等重点项目)。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最终审核以体检表上医院官方签署盖章的“合格”意见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6

资格复审

1.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将复审资料提交至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入职体检报告、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与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合同或社保清单、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光明区幼儿园在岗教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证明材料(报考教研员需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提供本科或研究生至少有一个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班主任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配班教师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附件1)、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5)。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报名表;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资格。

7

公示及聘用

通过体检、资格复审及背景调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自然日的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8

办理入职

 通过公示后的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办理相关入职手续。逾期超过3天视为放弃。

用工模式及待遇

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月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1月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五)请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1月3日之后出生)。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招聘咨询:0755-27418225;

招聘网络系统报名:0755-83256466;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河畔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1)(1).xls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承诺书.doc

附件5: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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