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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长春市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号)》公告要求,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林美均为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8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长春市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开展“强医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五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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