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刘民杰同志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职称 技能 | 综合成绩 |
1 | 特别聘员 | 刘民杰 | 男 | 本科学士 | 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 | 81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141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莫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012568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