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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人才库和工作机制的通知

为满足海丰县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拓宽就业空间,提升招聘效率,减少招聘成本,经研究,决定建立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人才库,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

从2023年(含)起,参加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报考我县职位未被录用的人员中,笔试综合成绩达到当年合格分数线(含)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注册入库作为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面试对象。

二、入库流程

(一)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18:00止。

(二)符合条件且自愿入库的人员可将以下资料发送至汕尾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邮箱(SWYC001@126.com)办理入库注册手续:

1.《海丰县编外聘用人员人才库入库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个人页及户口本首页);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毕业证、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参加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报考我县职位笔试综合成绩截图;

6.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办理需3至5个工作日以上,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开具。如需出具函才给予办理,请致电优才公司0660-6926295开具;

7.本人所持有的其他资质证书。

(三)报名入库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名入库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四)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初审不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后续入库流程。

(五)优才公司将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提交入库资料人员的初审,并报送至海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复核。复核通过的人员将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gdhf.gov.cn)进行公示。

(六)办理入库注册手续的有效时限为参加考试的当年度或次年度,注册入库后的有效期限为两年。

三、招聘程序

用人单位凭县财政局出具的《海丰县同意使用空缺政府聘员员额的批复》和招聘岗位要求,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人才库中筛选面试对象。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应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对象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县人社局组织面试。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通用标准》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

五、聘用与管理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对外公示5天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海财〔2023〕7号)、《关于规范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海人社函〔2023〕1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之日起,聘用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关于规范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海人社函〔2023〕117号)规定执行。

七、入库人员提出退库或超过有效期限的,由县人社局在聘员人才库中给予注销。

八、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人才库的管理工作。

九、个别岗位在人才库没有符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按《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海财〔2023〕7号)、《关于规范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海人社函〔2023〕1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十、本通知由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海丰县编外聘用人员人才库入库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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