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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县总工会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规范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指导员专业指导作用,促进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水平,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文水县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会集体协商指导员(以下简称指导员)。

为加强我县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总工会(晋工办发〔2020〕26号)文件精神,文水县总工会现面省总工会(晋工办发〔2020〕26号)文件精神,文水县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

2.事业心强,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

3.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软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日后出生的),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6.具有国家认可的文秘专业或计算机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或会计学专业或审计学专业资格证者,学历可放宽到中专或相当于中专文化程度。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个人征信不良的。

5.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会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一)指导员3名。

(二)工作者5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自动放弃,须服从分配。

三、岗位职责

1.委托、聘用到所属单位负责做好所辖区域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发放工会会员卡,开展普惠行动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及规范化建设工作。

2.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开展集体协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困难职工。

3.开展工会经费审查、劳动竞赛、工会经费拨缴、文体活动等。

4.完成上级及文水县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文水县政府信息网络和"文水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2张及报名表现场报名,报名资料除证件原件外,其他恕不退还。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信息虚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问题,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11月7日(上午09:00--12:00,下午03:00--6:00)。

4.报名地点:文水县南二环路南(山西晋文保安公司二楼办公室),手机号码:13593399222。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7日下午7:00。

领取地点:文水县南二环路南(山西晋文保安公司二楼办公室),手机号码:13593399222。

注: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裸考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习百问百答》、《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比例选人进入面试环节(即指导员面试者9名、工作者面试者15名),若不达比例则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额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择优定人。面试成绩并列时,参考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择优定人。

3.参加体检者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由山西晋文保安服务公司统一组织,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然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择优递补空出名额。

(六)考察

1.考察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2.重点考察个人信息真实性、履职能力及现实表现情况。

3.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录用资格,然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择优递补空出名额。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水县政府信息网络和"文水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文水县总工会依法与其签订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31日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文水县总工会进行工作考核,合格者与文水县总工会签订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劳动合同自行终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到期后,文水县总工会进行工作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以此类推。

五、薪资待遇

(一)指导员和工作者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每月1600元、奖励性绩效为600元,奖励性绩效按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基本工资1500元、奖励性绩效500元,奖励性绩效按考核结果发放)。工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统筹支付。

(二)聘用人员按照文水县总工会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时需下乡或出差的,按照相应规定可领取下乡或出差补助。

(三)以上岗位全部缴纳工伤保险(由文水县总工会额外支付)。

六、纪律要求

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相关事项

(一)录用原则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可视招聘情况适当核减招聘计划名额。

(二)本次招聘有辅导用书及资料,报名时可直接领取。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五)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的。

2.领取准考证后未参加考试的。

3.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

(六)请妥善保管准考证(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七)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未按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附件:1.文水县总工会公开招聘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

文水县总工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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