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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庐山市招聘岗位拟入闱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庐山市招聘岗位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2023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拟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入闱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核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核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庐山市人民医院内科医师2(岗位代码:2023707)、庐山市第二中学中小学教师6(岗位代码:2023596)、庐山市第二中学中小学教师9(岗位代码:2023599)、庐山市第三中学中小学教师12(岗位代码:2023602)岗位因入闱面试考生缺考,现取消以上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体检事宜

体检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8:10,8:3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原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265号)。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告》执行。

监督电话:0792-2557923。

附件:1.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本公告由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2023年下半年“才汇九江”庐山市岗位拟入闱体检名单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姓名

面试成绩

排名

1

中共庐山市委统战部

庐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综合岗1

2023794

罗冰倩

82.1

1

2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教育发展中心

综合岗2

2023795

魏紫霄

80.64

1

3

庐山市卫健委

庐山市人民医院

内科医师1

2023704

熊康

82.02

1

4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第一中学

中小学教师1

2023591

龚双波

85.42

1

5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第一中学

中小学教师2

2023592

桑家豪

84.38

1

6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第一中学

中小学教师3

2023593

梅洁玲

81.48

1

7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

中小学教师4

2023594

劳加李

79.16

1

8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峰德九年制学校

中小学教师5

2023595

林芷青

86.76

1

9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第二中学

中小学教师7

2023597

熊临晨

78.58

1

10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第二中学

中小学教师8

2023598

谭佳

81.8

1

11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第二中学

中小学教师10

2023600

李慧

82.8

1

12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第二中学

中小学教师11

2023601

李凤

86.88

1

13

庐山市教体局

庐山市第三中学

中小学教师14

2023604

杨桂福

83.46

1

附件2

考生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检查。

九、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十、关于复检的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人已详细阅读以上条款,清楚了体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并保证遵守。

受检者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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