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有关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时间
2023年12月14日—18日。
二、考察对象
报考帮扶乡村振兴类事业单位岗位的,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报考“支教类基层事业单位”“支农类基层事业单位”“水利类基层事业单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类基层事业单位”的,按选岗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具体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请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由各市(区)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书面考察材料请考察组成员签字,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市(区)人社局公章,于12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戴 倩,联系电话:86886131。
附件:泰州市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专项招聘进入考察人员名单.pdf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